Thursday, January 5, 2017

婚姻制度能不能有改良版

我無法理解
為什麼男女相愛之後的結局就是走向婚姻
彷彿拍完婚紗照辦完一場熱鬧的婚禮
幸福就與你相伴一生了

更不能明白
為什麼婚姻實際上不能保證愛情的持久
不能保障老公不會有找小三的慾望或甚至行動
到頭來
結婚證書只是在離婚時
有法律上保障財產的分割和法庭介入家庭事務糾紛的權力而已

到底愛情,婚姻和財產有什麼關聯
而婚姻制度又是對誰有利
婚姻的權利義務應該包括哪些

過去社會裡婚姻有保障社會地位的作用
所謂門當戶對使得許多相愛的戀人無法長久在一起
必須得按照家人的指示與沒有感情的人結婚廝守

現代社會裡的人終於得以自由戀愛
選擇和相愛的人在一起
但是為何相愛不能僅限於同居
並且公開向親人好友表達兩人的關係
在財產方面仍維持雙方的自主性

我認為離婚後財產不論是平分或是交由法官裁決都不公平
財產屬於自己繼承或努力得來的成果
不應該透過婚姻與另一半共享
當然如果兩人相愛到不分你我
可以透過法律形式簽署合約
確認共享事實或切分方式
但是這不應該一開始就和婚姻綁定在一起

再說小孩的撫養和監護權問題
從社會上層出不窮的家庭官司可見
現行的制度不完美
為什麼夫妻走向離婚之路
小孩的去向要由不相干的第三者(法官)決定
如果由夫妻兩人為了孩子的共同利益決定會不會更好

當然你會說夫妻都鬧翻了
怎麼還可能冷靜思考孩子的問題
所以我認為
夫妻應該在感情好的時候就討論好
如果兩人分開了
不管是選擇性還是非選擇性(例如有一方過世了)
怎麼樣對小孩是最好的處置

我提出的想法也許並不周全
但是希望藉此文能夠引發更多人思考
現行婚姻制度是否對熱戀中的人是最佳的結局


#婚姻制度改良版 #婚姻制度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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